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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02-20 14:45   

  2016年,吉林中心按照省厅对全省公积金工作的监管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及中心党组安排,围绕民生和发展主题,通过科学决策、精细管理、规范运作、严控风险,不断扩大制度覆盖,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库存消化,提升服务品质,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161231日,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8.4亿元,同比增长6.4%,累计归集公积金291.7亿元,归集余额131.5亿元。当年提取公积金30.1亿元,同比增长11.4%,累计为135.1万人次职工提取公积金160.1亿元。当年为10987户职工家庭发放个贷30.5亿元,同比增长3.8%,累计为99608户家庭发放贷款182.9亿元,个贷余额126.3亿元,拉动住房消费面积886.2万平米。当年为缴存职工年度计息1.77亿元,累计为职工计息13.97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1.75亿元,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6万元,累计上交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95亿元。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6%,使用率达98.58%,资金安全率为100%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范管理,确保归集总量稳增长。中心采取挖潜与扩面并举的“四控”管理措施,推进公积金制度覆盖,实现当年归集额再创新高。一是应建尽建控制。对全市未建制企业实行区域摸排、宣传引导、执法促建,尤其针对重点企业实行“参保尽建”,全年新增开户单位405家,新增开户人数26912人。二是应缴尽缴控制。比对社保数据,严格核查已建制单位缴存人数,将在岗职工包括编外聘用人员全部纳入缴存范围。通过年度基数调整规范缴存,使归集额增长2.4亿元。三是缓建缴存控制。对因经营困难、暂无条件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实行预开户建档,定期跟踪了解企业效益情况,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待其经营好转后督促建缴。四是补缴欠缴控制。严格筛查有能力却不按规定比例缴存的单位,督促其补足缴齐;解决改制破产企业欠缴问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通过依法催缴使992家单位补缴公积金9950万元。 

  (二)服务大局,力促房产市场去库存。中心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去库存工作要求,进一步放宽使用政策、提高资金效率、强化贷款管理,为我市住房存量消化发挥了应有作用。一是出台惠民新政,刺激刚需释放。对一套未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至30%,延长二手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由30年至40年,取消了公积金第三套禁贷限制。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最大限度满足住房消费。中心积极应对资金流动性紧张难题,于20168月与中信银行签订了10亿元额度的授信贷款协议,9月联合交通银行启动了“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12月底,已使用1亿元的授信贷款资金,受理了3.6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此外,中心与中信银行合作开展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为职工装修等提供资金支持,中信银行已累计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1亿元。三是开展年度贴息工作,为困难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减负。针对上一年度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出现经济困难的544名职工家庭发放贴息资金191.7万元,自2013年贴息政策实施以来,中心已累计为1447名困难公积金贷款职工发放贴息款508.5万元。四是强化项目贷款管理,助力安居工程。完成了对桦甸安居·福兴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全部本息回收工作,有序推进高新北区公租房项目和船营区晓光路南棚改项目的贷后管理工作。中心已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2.19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面积15.2万平方米(2300套),项目贷款余额1.12亿元。 

  (三)宣传引导,发挥政策效应增福祉。为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政策效应充分显现,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季“相约公积金·共圆安居梦”政策宣传月活动。期间推出了“倾情钜惠·十大楼盘推介”、“倾心解读·百场政策答疑”、“倾力互动·千名专管代言”和“倾注真情·万张有奖问卷”四大系列载体活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江城日报、晚报、房地产报、点点吉林APP等多家媒体,受托银行各网点led屏以及中心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普及。中心中层干部轮流走进广播和电视直播间做专题宣讲、亲民互动和热线答疑。与市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住房公积金开启智慧人生》公益宣传微电影,一经播出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活动期间,中心工作人员共接受现场咨询答疑3.5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收回公积金满意度调查问卷15704份。全年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在线为职工答疑8500人次,为职工发送业务提示短信83万条,12329热线自助和人工语音服务总量达136,473次。 

  (四)提升品质,打造窗口服务高标准。致力于为缴存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对窗口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一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在贯彻《中心窗口规范化服务指导手册》基础上,针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形体仪态、服务态度和服务纪律,在分中心服务机构开展“4S”标准化服务竞赛,以窗口服务竞技比拼促进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二是强化服务主体责任。明确业务主管作为各分中心窗口服务管理责任人,具体承担对柜员的日常性服务管理和经常性服务培训,定期组织召开服务形势分析会,找准薄弱环节,改进服务细节,提升了分中心服务效能。三是健全服务监督机制。对日常业务办理全程电子监控,将柜员服务存在的问题形成视频和截图,及时下发各分中心查找差距;对分中心柜员服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排名,做到每月有督察、督察有通报,通报和年终评比挂钩;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以窗口满意度测评器和每周抽取100件业务进行电话回访,让办事职工对窗口柜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通过外部监督促进了服务质态提升。 

  (五)优化建设,借力科技支撑促发展。中心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公积金快速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住建部和省厅要求,按序时进度完成了贯彻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和结算平台接入工作,基础数据贯标已具备验收条件,结算平台完成了与住建部和各受托行的三方联测,顺利接入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并已完成近10亿元、118笔资金的划转。按照住建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梳理完备现有服务渠道,整合完善建设方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工作取得新进展,公积金贷款数据通过了国家征信中心验收测试,获得了报送用户资格,完成了6家受托行贷款数据移植时点后全部征信数据的补报工作,征信接入为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和贷款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系统功能不断扩充完善,结合政策调整和业务需求,完成了公转商、互还转账等系统功能的开发和优化,为高效便民的业务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六)安全管控,实现资金运行零风险。在公积金贷款需求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中心积极采取新对策,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一是科学管理使用资金。合理调整存款比例,与银行协定存款利率上浮30%开办了大额存单业务;合理调度资金,降低资金在途损失,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二是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编制《风险防控手册》,贯彻防控制度,从加强缴存、提取、核算、大额资金调配等业务管理环节入手,全面排查业务风险点和廉政风险隐患,细化和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加强业务质量管理。按照“机控机审”和综合柜员制要求,规范柜员权限,严格内审稽核;加大对骗提骗贷的打击力度,采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防范识别、源头管控等有效措施规范缴存使用;加强贷款逾期催收管理,通过短信平台提醒、电话上门催收、启动律师函、报纸媒体公告、强制扣划账户余额、扣划开发企业保证金、法律诉讼追收等手段,使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2‰以下。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中心将在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领下,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六个吉林”形象定位,坚持“突破、创新、规范、发展”的管理运营理念,通过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覆盖、落实惠民政策、提升服务品质、强化安全运营,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和拉动经济增长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经济指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9亿元,发放个贷22亿元,提取公积金30亿元,资金管理安全率达到100% 

  (一)推进贯彻新《条例》,加强公积金依法行政管理。一是积极对接顶层设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吉林市实际,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执法等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取得实效,让职工有更多获得感。二是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地方立法,修订《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我市公积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强以实现管理精细化为目标的制度建设。以国家、地方政策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政策统一、制度规范、内容齐全、具有可操作性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核算和人事管理体系,推进公积金业务和管理全面发展。 

  (二)推进归集扩面,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一是深入持久抓好公积金制度宣传。通过政务公开、上门服务、媒体发声、缴存单位专管员代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网络,全面提高公积金社会认知度,营造建制扩面工作良好氛围。二是集中力量抓好催建和挖潜工作。排查制度覆盖空白点和扩面工作动力源,对有条件但未建制非公企业进行重点服务、重点管理、重点宣传,以点带面推进有序建缴;对缴交人数不足的企业深度挖潜,“参保尽建”;严格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限高保底”。三是加大力度抓好催缴与清欠工作。以“固本强基”为目标,立足应缴尽缴、不产生新欠缴,强化培养缴存单位按月按时、规范缴存习惯,着重对恶意欠缴单位进行曝光和处罚,增强企业主履责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部门联动凝聚扩面工作合力。完善扩面协作和考核机制,强化各县(市)区扩面工作职责,充分借助人社、财税、社保、工商、民政、法院等部门及受托银行的资源与信息共享,推进劳务派遣单位、社区工作者和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建缴。 

  (三)推进贷款惠民,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一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坚持“贷款门槛不升、贷款额度不降、贷款需求不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和“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有效缓解资金供给矛盾,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二是继续为贷款资金池引入“活水”。加强银政合作,破解资金单一来源模式,完善和推进与银行授信融资工作,积极应对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难题,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三是优化贷款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外县(市)分中心和市区内个贷中心贷款业务自办,整合市区内受托银行资源,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四是支持保障房建设。提高运营能力,最大化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最大化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四)推进窗口建设,打造公积金优质服务品牌。一是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机制,细化服务标准,优化各网点服务硬件设施,使公积金服务形象、服务环境高度统一。二是加大便民服务力度。立足职工需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完善网厅功能,增加网上业务办理种类;拓展服务渠道,为职工咨询查询提供更多便利。三是增强优质服务能力。以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评选表彰文明窗口和服务标兵,宣传推广优质服务经验,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强化分中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履责和担当意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四是强化服务监督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树立良好服务风气和行业形象。 

  (五)推进安全管理,健全公积金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完善内控组织架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开展监督巡查,查找新的风险点。二是严控操作风险。加强监察、稽核和各业务部门工作联动,充分发挥非现场电子稽查效能,实现动态监管、硬性约束、超前防范。三是严控流动性风险。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四是严控信用风险。拓展跨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的广度与深度,完善缴存职工信用审查机制,严控贷前审查和贷后逾期风险,严防骗提公积金行为。五是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进互联网+,提升公积金信息化水平。一是按照住建部及省厅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本着创新节俭原则,积极客观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和结算平台贯标验收工作,实现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和“业务驱动账务、账务驱动账户”的安全高效财务管理模式。二是以分期开发、分步上线为原则,结合虚拟化、云服务,合理配置硬件资源,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对接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完成与建设银行金融专线连接、数据接口开发和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连接使用工作,实现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范办理。四是全面筹备升级中心业务系统。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导则》要求,组织力量梳理系统现存问题,整合现有资源,确定形成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系统升级方案,2018年业务系统全面升级奠定基础,从而实现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并为吉林市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支持。 

  (七)推进队伍建设,打造公积金高效管理团队。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组研究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政策、推动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引领发展水平。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弘扬奋发向上的精神追求和担当有为的价值取向,充分释放内生动力。创新干部培养,全年将开展中心机关处室负责人与各分中心“一对一”结对包联工作,由机关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定期工作调度、定期交流汇报,解决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中梗阻”问题,带动中心整体工作上水平。通过包联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空中大讲堂和道德讲堂等多途径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双百双十”绩效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和扶贫攻坚工作,激励中心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优良作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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