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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3-03-23 14:24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中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推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具有公积金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以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带动反腐倡廉整体水平的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创造特色,以“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为主旋律,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富民强市和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做好2012年中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重在巩固提高,贵在创新推进。要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以及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按照“五权”要求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重点,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年”活动为载体,以现代化科技手段为支撑,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做到领域上拓宽,功能上提升,层次上延伸,成效上显现。围绕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要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认真谋划下一个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科技的支撑力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跃升,促进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创新惩防体系建设抓全面推进的方法,注重层次。积极探索惩防体系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创新思路和方法,努力实现在全局上把握新形势,在重点领域研究新问题,在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点”,就是突出领导干部和重要权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 “线”,就是要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规范缴存的审核、个贷的审批、提取的审查、行政执法执罚、大额资金调动、物品采购、干部任免等权力,健全和完善防治工作机制。“面”,就是注重广泛性,站在全局高度把握工作定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思考和研究问题,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在时代背景中来思考和把握,提出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思路和办法,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水平。 

  要创新惩防体系建设抓工作落实的方法,破解难题。破解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要创新抓落实的方法,坚持长、宽、高相结合,力求在常规性工作中把握规律,在重点工作中抓出特色,在难点工作中探索途径,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均衡发展。一要长,就是拉长短板、补弱增强。要使惩防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就要紧盯前沿,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找出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方面;就必须拓宽视野,眼睛向外学先进,眼睛向内找差距。二要宽,就是拓宽领域、延伸触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动向、新变化,研究探索有效介入、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使惩防体系建设能够始终做到与时俱进,有所作为。三要高,就是高位谋划、提升标准。要牢固树立标本兼治的思想,用治本的方法巩固治标的成效,用治标的手段强化治本的成果。要立足于高位思考和落实,着眼于相互衔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制度体系的配套建设,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要创新惩防体系建设抓组织协调的方法,追求成效。创新纪委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组织协调的工作方式方法,最终要体现在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上。一是牵头的工作要统到位。就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牵头抓总的职能,搞好统筹协调,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工作措施,实现优化配置,形成工作合力,防止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的发生。二是配合的工作要分到位。就是坚持做到“该统的统起来、该分的分到位”,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工作态势,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要防止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倾向,确立“协同作战”的思想,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各方面工作的逐步深入、全面推进。三是问效的工作要查到位。就是对部署的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指导到位。对于某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可选择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定点巡查,既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又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树典型、推动全局。对于常规性工作,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改进方式方法中,使工作常抓常新,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2012 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五权”要求规范制约权力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求和中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 号文件)和省委的部署,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五权”建设的思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1)坚持改革限权。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着力解决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2)坚持依法确权。严格依据法律确定和规范权力,着力解决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问题。重点推进清理和规范权力工作,加大清理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审批权的力度,规范权力行使。(3)坚持科学配权。适度分解和平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着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重点加强部门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要层级权力的分配,确保权力结构合理化、权力配置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4) 坚持阳光示权。全面推进各项公开制度,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问题。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强化办事公开。(5)坚持全程控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严格监控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重点清理和规范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权,扎实开展风险防控。 

  继续贯彻落实《吉林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界定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合理分权强化监督的机制,实行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进而达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 

  二、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年”活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关键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加强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强化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深化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从严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严肃惩处要靠制度来规范,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抓住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根本。继2009 年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2010年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2011年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深化年”活动之后,2012年中心将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年”活动。以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主要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规范,着力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规范制约;完善中心和部门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规程,着力加强权力内控和权力公开;完善有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工作制度,着力维护好群众利益;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强化党内监督制度,着力扩大党内监督的范围和力度;完善社会各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着力为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创造条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制度规范,着力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变通执行、不执行三个突出问题,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自觉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用权,做到制度落实不走样,制度执行不变通,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法纪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制度执行公开机制,增强制度执行透明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漠视制度、恣意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以点带面继续推动科技防腐工作的不断深化 

  2012年中心将在全市推广磐石“制度+科技”预防腐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市中级法院、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局和丰满培训中心等单位科技防腐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的思路,完善中心科技防腐工作成果,努力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水平。要结合中心实际,探讨和研究围绕“权、钱、人、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科技”预防腐败工作模式,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全面资金监管,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责任不断加大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力度 

  为确保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要着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中心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实施细则》,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按照市委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加快推进。要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有效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协助和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对照工作要求,认真督办自查。中心要对照上级要求,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行反馈,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在进行或没有完成的任务,要加快进度,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 

  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在领导体制上,中心要严格落实党委抓惩防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做好组织协调、日常监控和业务指导,要健全完善按时报告、工作例会、情况通报、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等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以保障惩防体系建设构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检查考核,保证落实到位。中心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及时了解影响惩防体系建设落实的问题及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改进,保证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任务不落实或敷衍塞责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高标准完成受检任务,确保迎检工作的质量,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总结经验谋划好下一个五年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市纪委将通过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积极指导和培育,创造新鲜经验,通过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第一季度,市纪委要重点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吉林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调研,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要求年内至少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刊发三篇和一篇以上反映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宣传稿件。第二季度,召开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重点总结和交流惩防体系建设制度创新、廉政风险防控、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我市惩防体系建设水平。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谋划好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要求,认真落实省纪委和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中心实际,谋划设计好中心2013 2017 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 

  六、做好惩防体系建设经常性工作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履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做好每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通过检查和调度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管理和运用好惩防体系信息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展示中心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及时向省、市报送工作信息和重要情况,坚持每月上报惩防体系建设信息不少于条。 

  为提高从事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中心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惩防体系建设业务培训,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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