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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3-03-23 14:23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年。为使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新风,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中心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七中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市“十项攻坚”目标,以“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活动为主旋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着力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 

  2012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要实现“七个加强、七个保障”的目标:即:加强党的纪律,保障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强阳光政务,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宣传教育,保障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保障公积金管理安全规范;加强行风建设,保障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成效,为我市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纯洁性 

  1、加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按照中心宣传教育计划,干部职工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正确运用正反两面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确保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中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的行为。 

  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和组织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4、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认真对待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报告调查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甚至拒绝开展调查。对违反党纪要求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职工队伍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思想基础。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及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加强勤廉教育、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教育,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把积极性引导到“十项攻坚”的目标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保持党的纯洁性总体要求上来,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活动,强化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通过强化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和厉行节约的责任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通过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原则教育,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动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树廉政典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核心,大力开展文化育廉系列活动。通过廉政讲座、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岗位廉政风险分析等形式,积极抓好廉政自律文化、工作作风文化、文明服务文化、思想认识文化等方面的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一次廉政书画展、精读一本书、开展一次座谈、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撰写不少一篇廉政文章等活动,抓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机关清廉、干部勤廉、行业崇廉、人人守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廉政文化。通过利用中心简报、网站、电子屏等媒介,继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中心、进基层活动以及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强化廉政文化培树,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干部群众身边的勤政廉政典型,发挥廉政建设的导向作用。组织编写《中心员工文化手册》、《中心廉政风险教育警示录》等书籍,凝练中心廉政文化成果。 

  ()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分工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中心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着力抓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年”活动。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变化和岗位调整实际,认真组织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认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积金运营安全。围绕“三重一大”,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为重点,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落实制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机制体制,进一步制约好各种权力,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年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建立起有效防范和扼制腐败的长效机制,加大源头预防腐败力度,推动惩防体系制度完善和落实。 

  ()推行“阳光服务”活动,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 

  1进一步加强政行风建设。抓好行业自律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进行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完善和规范政行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树立公积金品牌形象。 

  2、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结合机构调整和系统升级要求,全面梳理中心各项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按照方便群众、简单便捷、科学安全的原则,完善并落实《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按照省厅意见,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中的公证、担保手续,减轻职工经济负担;改善业务大厅环境,增加软硬件服务设施,吸纳金融机构,推进“龙卡”“太平洋卡”发放工作,建立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巾帼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服务岗”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树立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勤政为民,廉洁干事新形象,为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3、开展专项治理,营造发展软环境。继续按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抓好对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全面解决,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深化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大管理部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管理部组织、物质、人员和培训保证,加大对管理部基础建设力度,召开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义务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会,充分发挥好中心义务监督员作用。认真落实“十不准”要求,查处涉软案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打造绿色服务通道,营造发展软环境。 

  ()加强对中心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1、开展好对处室、管理部的监督。按照中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与各处室、管理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组织好中层以上干部向社会廉政承诺、践诺活动,实行廉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每季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创先评优、干部任用相结合。 

  2、强化对重点岗位监督。要以贯彻制度为基础,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的监督;强化对资金管理、制度审批、资产处置、执法监察等重点岗位的效能监督;强化对窗口服务质量的监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真正筑起反腐败的制度防线、机制防线、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打造过硬公积金管理队伍,为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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