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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28 09:53   

  中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决策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先后召开11次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专题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党组职责定位;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则办事,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修订完善《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备案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做到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四是对2017年纳入员额编制人员事项进行备案,进一步提升备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五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19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在党组会进行了研究,并及时进行了备案。 

  (二)关于《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8月22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组核心地位的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中心党组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修订完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指定专人进行党组会议记录,保证内容清晰、信息完整、记录规范;三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至2019年10月底已经召开32次党组会议,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充分发挥中心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会议决策相关信息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详细记录开会时间,开会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姓名以及会议议题、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三是指定专人、使用中心自制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内容翔实、准确、完整。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档备查。 

  (四)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小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对党的建设的认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带动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夯实政治基础,建立“五型组织”,促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调研报告;三是突出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强化“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工作,着力抓好党支部“九个一”工作,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推动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 

  (五)关于基层党建实工虚做的问题。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服从”,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正确方向,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公积金整体工作部署中,明确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谋划中心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半年和年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指导解决党建工作难题;三是党组成员定期深入所在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强化“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四是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制定了《2019年度激励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中心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前准备、会上发言、会后整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开展好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存在问题;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落实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履行审阅把关的责任。在找准问题基础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危害,真正把问题谈透、病根找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8月7日,中心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自我批评坚持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敢于揭短亮丑,内容具体,剖析透彻,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开诚布公,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七)关于“互联网+公积金”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通过升级网上营业厅,进一步规范了网厅业务流程,通过专管员培训、发放数字证书等工作,使1700多家单位实现部分业务网上办理,提高了离柜率;二是中心已完成住建部数据上链、市级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交互查询等信息共享接入工作,实现了政府数据平台赋予权限的相关功能;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已分批次开展对内部全体职工和对外部单位专管员的网厅业务培训,规范了网厅业务,使1700多家单位实现部分业务网上办理,提高网上业务认知度和使用率。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制定并执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现已集中学习11次,保证每月至少安排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将自学和集中学,研讨学和交流学相结合,深化理论根基;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六个一”活动要求,班子成员完成精读书目、业务辅导,讲党课等内容,并结合自身分管工作,5名班子成员现已形成归集扩面、“只跑一次”改革、流动资金风险、公积金骗提、组织机构改革等相关内容的调研报告;三是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效应,每月下发中心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学习。并根据实际情况,吸收基层支部书记和中层干部参加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时效性,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理论水平四是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自学、集中学、交流发言等,同时利用“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和中心“干部讲堂”、“空中大讲堂”等平台,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金融、地产等知识,丰富学习内容,扩大知识面;五是结合中心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组织业务主管开展2次业务工作理论研讨和座谈交流,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关于学习内容掌握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创新学习方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畅谈心得体会。邀请公积金行业内专家、机关工委领导进行公积金风险电子化稽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专题授课,做到学习与研讨相结合,学习与公积金实际工作相结合,力求学深弄懂做实,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丰富学习载体。组织“干部大讲堂”集中培训9次,中心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轮流授课。定期在空中大讲堂推送“北大金融学课”,增加业务知识储备。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等平台,以及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化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的学习;中心机关党总支编制下发“口袋书”,每位党员人手一册,强化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内容的掌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迎七一党建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增强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将学习成效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的主动性,推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四是10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桦甸抗联密营爱国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学习”、“现场式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对东北抗联历史的学习和了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理论中心组现已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党组研究制定《中心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中心党组已报送2019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召开3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听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五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中心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激励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六是结合公积金实际,修订《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让制度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关于公积金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充分借助江城日报、江城晚报、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中国建设报、江城新闻、直播江城、吉林经济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和中心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对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政策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和普及,自今年8月至今,中心网站共更新信息26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信息7篇;三是组建宣传队伍,中心各部门确定了专人收集、整理社会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做好正面宣传工作,自今年8月至今,共收到信息报送20篇;四是将宣传工作纳入《2019年度激励考核目标责任书》,把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跟踪问效。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缺乏活力的问题。一是党组于5月22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充分认识了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主动性,并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二是各党支部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使党内组织生活既有教育意义又富有吸引力;三是邀请机关工委组织处副处长贾维涛对中心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委员、支部委员进行培训,旨在提升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0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桦甸蒿子湖密营开展“重走抗联路,坚定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热情;四是按照《中心支部设置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第一、第三党支部已重新进行支部设置,并完成新一届委员的选举工作。 

  (二)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分层次开展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党支部设置相关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优化党支部设置是推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一项有效举措;二是广泛开展支部设置工作的调查研究,通过请示机关工委、咨询其他兄弟单位、与建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等,探索适合公积金行业特点的支部设置方式;三是根据调研结果,经中心党组研究,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形成中心党支部划分工作方案,将原有的4个党支部重新划分为10个党支部;四是根据党支部划分工作方案,已于7月底完成10个党支部的调整工作,并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各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委员,并履行相关职责,开展支部工作。 

  (三)关于聘任干部先任后选的问题。一是4月8日,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对干部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对2015年3月提拔的8名中层干部,按照当年3月份的聘任时间予以退回原岗位与新聘岗位之间工资差额,共计10845元,现已上缴市财政专户;三是熟悉掌握事业编制人员聘任与聘期相关要求,保证干部聘任符合选拔任用规定,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期合同符合客观事实,经常向上级管理部门请示请教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此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缺少试用期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吉林市市直部门(单位)科(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中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等规定,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环节的了解;二是结合公积金实际,修订完善《干部任免制度》,对新提拔干部试用期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确保干部选任规范,干部使用合规,不差程序,不漏环节。 

  (五)关于两次“关门”招人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强化对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认识;二是2013年和2017年两次员额人员招录,虽然中心事前已报请市编办、市人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中严格按照《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员额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流程执行,事后将录用情况在市编制部门进行了备案。但对照当前“人员招录范围必须面向社会公开”的要求,仍有需要反思和总结的地方,存在只对内部人员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的情况。对今后拟招录的各类人员,中心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原则,采取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广纳贤士,择优录取,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六)关于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强化思想认识,理解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对中心《干部任免制度、《两级后备干部选拔制度》、《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经党组研究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三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要履行党组讨论研究等程序,保证制度的制定规范、科学。 

  (七)关于干部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二是在中心内部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自查工作,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及时补充完善;三是其中1名职工由于高中部分档案材料遗失,已经到就读高中开取了就读及毕业证明。另2名职工按照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要求重新认定了最高学历,填写《干部任免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归入个人档案。 

  (八)关于关键岗位人员长时间不交流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修订《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制度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二是中心个别干部岗位的交流调整,需要在明年初与中心整体工作安排一并考虑,以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平稳运行,此项暂未完成。 

  (九)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时代人才对于发展的重要性,加大培养干部力度,利用干部大讲堂、上挂下派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培养;二是修订完善《两级后备干部选拔制度》,制定《中心2019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心2019—2021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培养有思想、敢担当、善作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结合公积金实际,在适当时机进行事业编人员公开招录,增加新鲜血液,满足岗位需求。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养,全面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政本领和领导水平;二是统一思想,确立目标,形成共识。主要领导在工作中当班长不当家长,放手不撒手,合唱不独唱,真正做到“统揽而不包揽”,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发班子成员发挥最大潜能作用,增强整体合力,坚持分工负责,分工不分家、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班子成员用其所长,保证班子成员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全面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维护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发挥全体班子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中民智,保证决策更民主、更科学,使工作推进更有力、有效。 

  (二)关于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了政治理论武装和业务工作水平,高站位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精准指导并帮助基层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完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导督办工作制度》,加强了工作的跟踪管理,定期调度或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主要领导每两月要听取一次分管工作情况汇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关于公积金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已完成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细化完善对缴存单位的管理;二是严把调基审核关,2019年度已完成调整缴存基数工作的单位中,不存在缴存基数低于下限的情况;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14家拒不缴存单位进行立案,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下一步,依据行政执法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四)关于群众关切问题没解决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专线引入,将不动产、房产、受托银行等多个部门职能全部集中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再造优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贷款职工原来“跑多个部门”“跑多个窗口”转变为“只跑公积金一个窗口”,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二是研发并上线了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商业贷款委托提取程序,实现商业贷款委托代扣提取业务。10月份已办理商业贷款委托代扣业务1300笔。 

  (五)关于公积金管理计划性不强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及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及使用政策,科学制定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二是深入走访、摸清底数,加大归集工作力度,深化催建催缴,做大归集“蛋糕”;三是归集部门加强与社保数据比对,同时利用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做好中心2019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四是财务部门深入了解掌握归集、提取及贷款情况,编制月度、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安排资金;五是根据中心资金沉淀情况,适时停办授信贷款业务,压减“公转商”贷款额度,最大限度控制运营成本,确保增值收益稳步增长。 

  (六)关于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财政局印发的《吉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吉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对差旅费报销规定有了进一步认识;二是会计核算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修改并完善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重新制定《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收回2014年至2017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867元,存入中心账户,并作相应账务处理;四是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七)关于未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三是强化了采购过程的监督,按制度和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属商品性质采购的,强化使用管理,完善出入库和发放手续,杜绝浪费现象;四是加强教育,对2015年未在定点采购地印刷宣传单的永吉分中心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提高了规范采购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八)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奖金的问题。一是通过深入学习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领会工作,提高工作认识;二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文件的宣传解释,按照文件要求,现已停止发放政府绩效奖金。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认真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会计凭证、费用票据等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财务管理规定;三是会计核算中心进一步完善原始凭证,补齐2014年4月13#、2014年7月27#、2014年8月19#凭证中出差人员明细及领款人签字;补齐2014年1月2#、2014年11月60#凭证加班派餐人员名单;补齐2014年11月37#凭证体检人员名单;补齐2014年10月47#凭证给困难群众发放慰问品名单;补盖2017年1月38#、2017年7月9#凭证发票专用章;更换2017年12月53#凭证过期托儿费票据,并让报销人出具情况说明;四是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现金结算限额支付现金。通过这次整改,中心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对财经制度有了深刻认识。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处理日常经费业务,完善各项业务报销流程及附件要求,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未按会计制度要求核算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是中心修改并完善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购置、入账、盘点及报废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三是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巡察组整改意见调账,将未按规定入账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四是对类似的问题进行自查,坚决予以纠正。 

  (三)关于虚列支出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对常识性会计知识有深入了解,对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形成共识;二是对虚列的绩效考核奖励支出做冲销处理;三是对实际支付绩效考核奖励拟从当期事业支出中列支;四是严格执行会计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超限额发放节日福利的问题。一是通过认真学习吉林省总工会印发的《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明确发放节日福利的范围和标准;二是加大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力度,在工会委员会初审基础上,通过中心自采评审委员会预审、研究,提交党组会决策,最后确定职工福利的标准,以此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由分管领导对机关工会日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履职能力。 

  (五)关于贷款贴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形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总结了经验,以此为戒,全面加强管理,强化审核把关,规范操作,堵塞一切漏洞;三是形成合理决议流程,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后,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落实执行。对确实需要进行政策调整的,也要按照上述程序规范进行,避免出现随意调整政策的情况,确保政策出台的严肃性、规范性。 

  (六)关于防范骗提公积金的措施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良好提取管理秩序,净化我市提取环境,有效遏制骗提公积金行为发生,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高频率发生的中介操控下,非缴存地和户籍地购房、同一套住房频繁更名过户提取以及多次变更婚姻关系参与配偶提取的情况加以限制,从而从政策上堵塞了漏洞,实现了6月和7月连续2个月提取疑似骗提件的“零”发生;二是今年共计核查公积金提取问题件23件,限制提取5件,限制提取金额达26余万元,追回骗提资金共99,900元已全部缴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三是中心继续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今年前三个季度共走访881 家单位,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6000余份; 四是9月份,中心开展了针对中介机构的走访和警示教育活动,共走访50余家单位,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五是完善岗位责任、审核审批系列制度建设,强化柜员权限管理,构筑新信息系统下资金全方位管控,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系统嵌入限定参数和流程模块,进行事前准入控制、事中流程规范、事后稽核审计,实现“人工审核”变“人机结合”,强化系统刚性约束,科学控制资金流向。将风险控制覆盖所有审批过程、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利用科技创新手段实现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杜绝骗提骗贷行为;六是中心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住房公积金“骗提”防控工作,对已查处的骗提业务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供工作人员学习参考,并深入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于虚假资料的辨识能力和处置能力。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重大决策失误的问题。一是修订《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制定《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备案制度》,通过中心党组红头文件下发,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决策备案;三是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邀请市纪检联组领导参加,做好有效监督;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总结反思重大决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五是此项内容已经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等待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定风险防控制度。为规范中心各类业务和各项制度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为及时发现风险点,弥补漏洞,防控资金风险,充分发挥电子化检查软件作用,研究制定《电子稽查工作制度》,并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电子稽查工作制度》通过红头文件下发;二是重新梳理公积金管理各环节风险点。通过开展公积金业务专项内审稽核以及各部门自查基础上,排查出风险点131个,制定防控措施256个。同时,建立疑点分析台账,实现风险点动态管理,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规定选择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四是学习借鉴其他城市中心先进做法,合理确定委托银行;五是结合新系统建设,精简归并银行账户,除选择一家银行设立增值收益账户外,每家承办银行只设立一个账户。 

  (三)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预计在2019年底将中心纪检监察工作从原业务处室调至机关党总支,从而进一步加强中心与上级纪检监察业务指导部门联系,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此项暂未完成;二是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吉林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中心已经建立的“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梳理,完善修订《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中心“三重一大”备案制度》;三是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干部对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督促,并及时备案。 

  (四)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2019年召开两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中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中心党组对专项斗争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中心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领导责任;三是通过中心“面对面、听实情”大走访活动,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广泛政策宣传和收集问题线索,加大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专项斗争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四是提高公积金窗口初审人员和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骗取、骗贷线索,继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路径,畅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及0432-64805020扫黑除恶举报专线来进行线索举报;五是年初,针对治乱问题,中心对我市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吉市公积金发[2019]4号)规范性文件,对非缴存地和户籍地购房、同一套住房频繁更名过户提取以及多次变更婚姻关系参与配偶提取的情况加以限制,从政策上堵塞了漏洞,6月和7月连续2个月提取疑似骗提件的“0”发生,效果初步显现;六是9月份,中心开展了针对中介机构的走访和警示教育活动,共走访50余家单位,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进一步铲除公积金行业黑恶乱的源头。 

  (五)关于扶贫力度欠缺的问题。一是本年度中心党组已召开8次会议研究帮扶工作,加大深入扶贫一线的工作力度,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包保村走访慰问、调研指导帮扶工作1次,并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通过扩大宣传、第一书记代言推销、定点代销、开展“消费扶贫”爱心认购活动等进一步扩展王家街村笨榨豆油销售渠道和销售数量,目前已经销售4110斤豆油,总计41100元,不断增加扶贫项目收入;三是何桂荣主任带队,组织王家街村三委班子成员、中心扶贫人员到脱贫“示范村”——棋盘村学习扶贫经验做法,拓宽扶贫工作的视野和思路;四是进一步加大与县、乡扶贫办的协调力度,并积极与县、乡扶贫办共同到省扶贫办沟通,已将项目情况报省扶贫办并录入全国审批系统,待全国统一审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32-6480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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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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