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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敢担当 精准打击零容忍 市公积金遏制骗提骗贷违规行为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9-05-15 10:27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部署,快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全市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及时监督与考核,确保系统内扫黑除恶工作领导有力,政令畅通。 

  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中心自媒体平台发布声明,不断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法制观念;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路径,通过匿名举报箱等多种方式举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涉黑线索,中心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件件结果,事事有回音 

  聚焦重点目标,扎实开展斗争。主动协调市公安、法院、房产、银行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取行为联合行动;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款,依法追回职工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对其进行不良行为加入失信行为管理黑名单并告知职工单位,同时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对违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完善内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对外公布公积金服务清单,督促缴存职工自觉按章依规办事,从源头挤压非法利益链滋生的空间;完善内部制度,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制定《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制定处理办法,保持长期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势力形成震慑。 

  2018年,吉林市中心共受理提取问题件73余件,经核实支持提取59件,经批评教育限制提取14件,限制提取69.43万元,其中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件,共追回骗提资金25.13万元。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房公积金工作环境,促进我市公积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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