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 发布日期:2025-05-16 09:25
一、业务名称: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二、业务品种:提取
三、业务概念(申请范围)
本市缴存职工(含配偶)使用商业按揭贷款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渠道
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柜面、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
五、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1.办理人持材料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通过后,办理人确认并签字,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名下的银行卡,业务完结。
微信小程序办理:
职工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提取”,选择“偿还购房商业和异地贷款本息提取”,选择“贷款类型”,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录入提取金额,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转入银行卡,业务完结。
网厅办理:
职工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个人提取管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上传相关材料,录入提取金额,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转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卡,业务完结。
六、办理材料
柜面办理:
(一)借款合同(首次提取需提供);
(二)近一个月还款流水;
(三)有效身份证明:
1.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应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微信小程序、网厅办理:
(一)借款合同;
(二)近一个月还款明细;
(三)购房人配偶提取需上传结婚证。
七、提取时限和额度
(一)提取时限
1.购房贷款首次还款后,可随时申请第一次提取,以后最低间隔一年(365日)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购房贷款的,自还款之日起,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1.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应大于当期实际发生偿还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2.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金额。
八、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该笔业务受理完毕。
九、注意事项
(一)职工婚前贷款购房的,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和额度自结婚登记之日算起;
(二)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夫妻双方离婚,法院判决或民政部门调解确定的该套住房实际所有权人可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应大于该套住房实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初审初校:李师冰
复审复校:张维
终审终校: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