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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
发布日期:2023-12-12 09:41   

一、业务名称

单位缴存登记

二、业务品种

归集类:单位业务

三、业务概念(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均应在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公积金缴存账户,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渠道

单位所在区分中心柜面、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五、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1.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印章;

2.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在区分中心柜面办理业务;

3.单位所在区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办理业务,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线上办理:

1.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印章;

2.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缴存登记,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公积金审批;

3.审批通过后单位开户成功,同时发送短信至单位专管员预留手机号。

六、所需要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七、注意事项

单位公积金缴存人数原则上应与社保参保人数一致。

 

公积金业务表格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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