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吉林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解冻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个人账户解冻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个人账户冻结期满后应自动解冻,提前满足解除冻结条件的,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材料可提前办理解冻。

 二、所需材料 

  (一)法院解冻: 

  1.法官证; 

  2.《民事裁定书》(正本); 

  3.《协助解冻存款通知书》(一式两联)。 

  三、办理场所 

(一)缴存机构为市内的单位到丰满分中心办理。

(二)缴存机构为外县的单位到各外县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法院结冻的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办理; 

  (二)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解冻业务; 

  (四)业务办结后,办理人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