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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冻结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个人账户冻结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按法律法规需要冻结职工个人账户的。 

  二、所需材料 

  (一)法院冻结:

  1.法官证(两人以上); 

  2.《民事裁定书》(正本); 

  3.《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一式两联)。 

  (二)贷款逾期冻结: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冻结通知书》。 

  三、办理场所 

(一)缴存机构为市内的单位到丰满分中心办理。

(二)缴存机构为外县的单位到各外县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法院扣划的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办理;

(二)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冻结业务;

(四)业务办结后,代办人确认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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