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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务指南——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单位账户注销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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