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封存
- 发布日期:2018-11-26 16:21
个人账户封存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单位应自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二、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申请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三、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