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5、单位信息变更
- 发布日期:2017-10-17
单位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所在区、主管部门、营业执照号码、单位隶属关系、单位性质、单位类型、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存款账户银行、存款账户账号、发薪日、经办部门、电子邮箱、经办人、经办人电话号码、主管部门电话及单位法人等)。
二、所需材料
(一)单位须提供所变更信息项的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所填写内容需要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办理场所
在单位缴存所属管理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办理业务;
(三)由所属管理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要件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当天办结;不符合规定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并通知单位负责人。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