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还款能力
二、业务品种:贷款
1.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月收入合计的60%。
还款能力计算公式:月还款额≦月收入×60%-按月还本付息债务金额
2.月收入认定标准:
①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月收入;
②配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以近6个月社保工资卡流水均值认定月收入;
③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为现役军人的,以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认定月收入。
三、注意事项:
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信用卡账单、商业性贷款或者担保等债务的,在测算还款能力或最高贷款额度后扣除相应金额,合计债务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计入还款能力或贷款额度计算。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初审初校:王兴月
复审复校:张维
终审终校: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