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缩期
- 发布日期:2025-05-16 09:55
一、业务名称:贷款缩期
二、业务品种:贷款
三、业务概念: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以职工家庭公积金缴存基数60%核算还款能力),在贷款周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贷款缩期业务。
四、办理渠道:中心各经办机构柜面、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
五、所需要件:
1.有效身份证明:
①本人办理的,提供还款人身份证;
②配偶代办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③委托第三方办理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核验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码”。(无须先行准备,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六、办理流程:
1.柜面办理
①办理人持材料提出申请;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③审批通过后,办理人确认并签字,业务完结。
2.微信小程序办理(零材料)
职工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贷款期限变更”,阅读提示并点击“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录入新还款期数,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待中心审核通过后业务完结。
七、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缩期业务,管理中心应与原合同借款人签署贷款期限变更书面协议。
2.办理贷款缩期业务后,借款人按照变更后的贷款期限重新计算出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3.在偿还贷款期间办理贷款缩期的,贷款周期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贷款利息;未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按原档次利率计息;如果当年人民银行调整公积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初审初校:陶玲玉
复审复校:张维
终审终校:朱力